会机关各部门、各分支(分会)机构、各会员单位:
根据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,经会领导批准,现将2017年元旦、春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元旦:2016年12月31日至2018年1月2日放假。
二、春节:1月27日至2月2日放假调休,共7天。1月22日(星期日)、2月4日(星期六)上班。
节假日期间,各单位、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、保卫等工作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。
内蒙古民贸会秘书处
2016年12月2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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